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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公告為110年3-5月高溫乾旱農業天然災害青割玉米現金救助地區(另鹽水區亦屬硬質玉米現金救助地區),即日起至本年7月12日(星期一)17:00止,於土地所在地公所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逾期不與受理。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0年6月10日農糧字第1101012393A號函暨臺南市政府農業局110年6月11日南市農務字第1100736032號函辦理。
二、受理時段:本所平日8:00─12:00、13:00─17:00;其他公所依各公所辦公時段。
三、申辦辦法:
 1.請攜帶土地權狀(影本)或謄本、身分證(影本)、印章、存摺(影本),代耕者請另備契約書或「申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土地使用所有權人同意書」(其上有所有權人簽名或蓋章,及其身分證字號)。
 2.災損未達20%者不與救助。
四、現金救助給付額度:
 1.青割玉米:每公頃救助1.07萬元。
 2.硬質玉米(限土地所在地為鹽水區):每公頃救助1.6萬元。
五、申報時請做好相關防疫措施,保防社交距離、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