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中央秋行軍蟲災害緊急應變小組決定自110年7月1日起正式進入第三階段由農民自主管理,政府不再提供藥劑及施藥工資補助,係依現有藥劑及經費輔助農友辦理緊急防疫共同防治,減少農作物損失,故本次配撥藥劑仍然有限,所需農民請盡速申請,並應依秋行軍蟲整合性管理作業指引及加強自主管理觀念,落實緊急防疫共同防治措施。
本所即日起受理秋行軍蟲藥劑配撥申請,申請人之應檢附資料如下,並請於領取藥劑時,在秋行軍蟲防治藥劑登記清冊及整合性管理宣導單簽名留存:
一、110年度農民種稻及耕作措施申報書影本(第2期作)、青割玉米契作合約書及清冊、小地主大專業農承租清冊、其他可佐證硬質玉米或青割玉米種植之證明文件。
二、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及印章。
考量農業局公文要求本所應於年底前配發完畢,申請期限訂於於12月15日截止,倘屆期仍有殘餘藥劑,將以登記清冊視實際需求進行二次配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