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令修正「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第四點、第九點、第十六點,並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修正內容詳如附加檔案。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令
修正「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第四點、第九點、第十六點,
並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修正內容詳如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