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市民您好:
有關您105年6月17日留言反映事項,本所非常重視,經本所處理,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一、按農業用地倘因農地改良必需之填土,應向臺南市政府農業局農地管理工程科申請核准,其來源應為適合種植農作物之土壤,所填土方是否合於規範由農地管理工程科認定。
二、本案承辦人於105年6月21日前往該地段附近勘查,發現一塊農地剛整地完成,疑似留言所指地點,惟無法確認,已mail與您確認地點。
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所承辦人鄭巧敏,電話:06-7942104分機236聯繫,本所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區政的關心並不吝建言,至表謝忱。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將軍區公所區長陳益敦敬上
◆為提升本所民眾意見處理品質,請您至下方網頁進行本案處理滿意度調查,以作為今後改進之方向,謝謝您的合作!
http://www.tainan.gov.tw/jiangjun/survey.asp?qid={093B347A-1711-4874-9AB8-E6071C353424}&nsub=H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