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申請「臺南市市民卡」的資格及種類為何?

申請「市民卡」的資格及種類為何?
  市民卡可分為一般卡、社福卡2種。申請各卡種的資格如下:
  
◎一般卡:
1.申請資格:設籍本市年滿六歲以上且未符合社福卡申請資格之市民。
2.申請地點:可向各區公所民政課(民政及人文課)申辦。
3.應備資料:身分證正本、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可不附照片);現場亦提供拍照服務。
4.申辦費用:100元。
5.申請補換領一般卡:至各區公所民政課(民政及人文課)辦理補換卡作業,每張卡費用為新臺幣100元。


◎一般卡新增2類別,分別為兒童優待卡、青少年優待卡:
1.申辦資格:
(1)兒童優待卡:設籍本市年滿6歲以上未滿12歲之市民(卡片優惠效期至民眾生日滿12歲前一天止,效期屆滿後轉為一般卡)。
(2)青少年優待卡:設籍本市年滿12歲以上未滿19歲之市民(卡片優惠效期至民眾生日滿19歲前一天止,效期屆滿後轉為一般卡)。
2.申辦方式:
(1)線上申辦:市民優先至臺南市市民卡官網(https://tncard.tainan.gov.tw/web-card_fill/)申請線上辦卡。
(2)臨櫃申辦:符合資格民眾持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及二吋半身脫帽彩色照片,至本市各區公所臨櫃申辦。未成年者應由法定代理人陪同辦卡或由法定代理人攜帶未成年申辦人之印章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代辦。

 

◎社福卡

一、服務內容:

持敬老、原民、愛心卡,可不限次數搭乘市區公車,愛心陪伴卡緊隨愛心卡半價搭乘本市公車。

二、申請對象資格:

(一)敬老卡-設籍本市年滿65歲以上之市民。

(二)敬老原民卡-設籍本市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

(三)愛心卡-設籍本市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之市民。

(四)愛心陪伴卡-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且證明背面註記有「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國內大眾運輸工具」者始可申請愛心陪伴卡 。

三、申請檢附文件:

(一)敬老卡-身分證正本、1年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彩色照片1張。

(二)敬老原民卡-身分證正本、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1年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彩  色照片1張。

(三)愛心卡-身分證正本、身心障礙證明正本、1年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彩色照片1張。

(四)愛心陪伴卡-同愛心卡。

四、申辦地點及補換發地點:

本市37區公所皆可辦理。

五、申辦費用:

1.初次辦卡免費。

2.二次以上申請(如遺失、毀損、重新辦卡或其他因素致需補、換發) 之製卡費用,則由申請人自行負擔,每張卡費用為新臺幣100元。

六、申辦流程:

本人攜帶申請檢附文件,至各地區公所辦理製卡,現場可核發卡片。

七、注意事項:

1.初次及二次以上代辦需辦卡人資料及代辦人身分證正本、委託書、印章。

2.申辦人照片需可清楚辨識為本人,或由公所直接拍攝。

3.敬老與愛心僅能擇一申請。

4.社福卡補卡流程:辦理掛失手續後至公所社會課重新辦卡(審核民眾身分資格、系統建檔、收取掛失暨補發費用)並由公所直接製卡,完成後交予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