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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公告為110年3-5月高溫乾旱農業天然災害荔枝現金救助地區,即日起至本年6月21日(星期一)17:00止,於土地所在地公所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逾期不與受理,請查照。

一、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0年5月21日農糧字第1101010600A號函暨本市政府農業局110年5月21日南市農務字第1100658724號函辦理。
二、受理時段:本所為平日8:00─12:00、13:00─17:00。其餘公所依各公所辦公時段。
三、申辦辦法:
 (一)請攜帶土地權狀(影本)或謄本、身分證(影本)、印章、存摺(影本),代耕者請另備契約書或「申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土地使用所有權人同意書」(其上有所有權人簽名或蓋章,及其身分證字號)。
 (二)災損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現金救助給付額度:
  1.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每公頃救助9萬元。
  2.黑葉荔枝:每公頃救助6萬元。
四、申報時請做好相關防疫措施,保防社交距離、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