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防部112年6月13日國全人動字第1120160705號函辦理。萬安46號演習訂於7月24日至7月27日辦理,臺南市訂於7月25日13時30分至14時進行。聽聞防空警報( 或接獲手機告警訊息) 時,應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 就近實施疏散避難,未配合演習管制及演練,依民防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依據國防部112年6月13日國全人動字第1120160705號函辦理。
萬安46號演習訂於7月24日至7月27日辦理,臺南市訂於7月25日13時30分至14時進行。
聽聞防空警報( 或接獲手機告警訊息) 時,應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 就近實施疏散避難,未配合演習管制及演練,依民防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