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扶助業務公告委託事項如下,倘遇有法律需求之身心障礙者民眾,可協助申請法律扶助資源:(一)接受民眾申請。(二)資格及案情審查。(三)指派律師。(四)律師酬金審定及給付。(五)案件撤銷、終止及其他變動處理。但不包括請求返還案件經撤銷、終止後之律師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