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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租金補貼」受理申請公告

114年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受理申請期間:自114年1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至114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

申請方式:

(一)  以線上申請為主。

1、舊戶:經國土管理署直接帶入申請,無須特別再提出申請,惟受補貼者應於租賃契約消滅3個月內檢附符合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第5點及第6點第2款規定之新租賃契約。

2、 新戶:申請人備妥檢附文件至網站首頁(線上申請網址如附)右側→「重要政策」→「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網站提出,存檔後點選送出才算完成。

 

(二)  郵寄申請:可自行下載紙本申請書 (紙本申請書網址如附),或至各區公所或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索取申請書,郵寄至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申請文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三)  臨櫃申請:(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上班時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