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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臺南市將軍區標誌標線工程(開口契約)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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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112/02/24

[機關代碼]3.95.74
[機關名稱]臺南市將軍區公所
[單位名稱]發包組
[機關地址] 725臺南市將軍區忠嘉里忠興190號
[聯絡人] 吳素燕
[聯絡電話] (06)7942104#256
[傳真號碼] (06)7945184
[電子郵件信箱]cne0500@mail.tainan.gov.tw
[標案案號]112-006
[標案名稱]112年度臺南市將軍區標誌標線工程(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本案是否包括「瀝青混凝土鋪面」、「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級配粒料基層」、「級配粒料底層」或「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等可使用再生粒料之工作項目] 是
[使用焚化再生粒料(底渣資源化產品)]0公噸
[使用轉爐石]0公噸
[使用電弧爐氧化碴]0公噸
[未使用焚化再生粒料、轉爐石、電弧爐氧化碴之理由] 施工位置附近尚有「將軍區里內重劃區農路」,為避免影響灌溉用水,故不採用再生粒料當作基底材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 744,500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3.95.29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 544,5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544,5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增購金額上限為新台幣貳拾萬元,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保留後續擴充情形期間至112年10月31日止,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3.95.29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補助金額] 544,500元
[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且已傳輸其無法決標公告,目前仍未決標] 否
[本工程案是否已委託廠商提供技術服務(例如規劃、設計、監造等)] 
[項次]1
[委託廠商提供技術服務之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案號: 111-071
[技術服務範疇]

設計

監造

[是否提供英文招標文件] 未提供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12/02/2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南市將軍區公所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戶]臺南市將軍區公所代收款專戶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2/03/07 09:00
[開標時間] 112/03/07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收發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決標日起15日內開工,本契約履約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止,或本工程採購金額上限用罄止,(本案採分批派工,各批應依照本所履約期限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 1.具公司登記
  • 2.具商業登記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交通安全設施等相關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其他]: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二、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信箱:2982742@mail.tainan.gov.tw,將軍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6)7945002、信箱:topjfk@mail.tainan.gov.tw。 三、本案招標方式依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規定辦理,若未能取得三家廠商之書面報價改採限制性招標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四、廠商得標後請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並得利用網路申報繳納印花稅,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net.tax.nat.gov.tw)。 五、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將軍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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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傳輸時間] 112/02/23 16:51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