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時限】隨辦
【承辦單位】社會課
【申辦流程】如作業流程表
【受理時間】正常上班日(上午8:00~中午12:00,下午1:00~5:00)
【申請資格】
(一)本市列冊低收入戶老人。
(二)本市列冊中低收入戶重度失能老人。
(三)領有本市發放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未達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之重度失能老人。
【應備證件】
(一)安養機構:
1.接受收容照顧者申請表(附表一)。
2.接受收容照顧者體格檢查表(附表二)。
3.低收入戶證明。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長期照顧機構:
1.接受收容照顧者申請表(附表一)。
2.接受收容照顧者體格檢查表(附表二)。
3.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等證明書或公文。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者免)。
6.失智症中度以上、具行動能力需檢附專科醫生診斷證明書。
(三)護理機構:
1.接受收容照顧者申請表(附表一)。
2.接受收容照顧者體格檢查表(附表二)。
3.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等證明書或公文。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者免)。
6.檢附區域級醫院醫生診斷證明書(需載明病情概況及需求,若有呼吸衰竭並使用呼吸器者,不予申請收容照顧)。
【聯絡電話】(06)794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