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時限】隨辦
【承辦單位】社會課
【申辦流程】如標準作業流程表
【受理時間】正常上班日(上午8:00~中午12:00,下午1:00~5:00)
【申請資格】設籍區內之民眾
【應備證件】
1.申請人、配偶、子女及父母的三個月內的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之影本(記事勿省略)。
2.申請人、配偶、子女、父母、同ㄧ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的最新財產資料、所得及稅籍資料(由公所代為查調)。
3.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的戶籍謄本、最新財產、所得資料(由公所代為查調)。
4.申請人所列家屬如有學生滿十五歲以上,需檢附學生證或在學證明。
5.申請人為已取得本國籍之外籍配偶應檢具其原國籍一親等直系血親之戶籍相關資料。
6.應列計算人口若有入監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者請檢具在監服刑證明,若為失蹤人口請檢具報案滿6月以上之警察機關證明文件。
7.將軍區農會存摺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8.其他因調查審核所須之證明文件。
9.申請人身分證、印章及代辦人身分證、印章。
【聯絡電話】(06)794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