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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辦理時限】隨辦

【承辦單位】社會課

【申辦流程】如標準作業流程表

【受理時間】正常上班日(上午8:00~中午12:00下午1:00~5:00) 

【申請資格】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之區民

【應備證件】

1、申請調查表及切結書。

2、最近3個月內的全戶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記事欄不可省略)。

3、受扶助兒童及少年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4、學生證影本(需有當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

5、第三條規定之證明文件。

6、其他經區公所要求之相關證明文件。

【聯絡電話】(06)794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