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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辦理時限】隨辦

【承辦單位】社會課

【申辦流程】如標準作業流程表

【受理時間】正常上班日(上午8:00~中午12:00下午1:00~5:00

【申請資格】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之區民

【應備證件】

1、申請表、臺南市政府辦理各項生活扶助切結書。

2、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記事欄不可省略)。

3、十五歲以上之學生,附具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4、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5.委託他人申請,附具委託書、申請人及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正反影本。

6、其他足資證明各項情事之證明文件。

【聯絡電話】(06)794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