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時限】隨辦
【承辦單位】社會課
【申辦流程】如標準作業流程表
【受理時間】正常上班日(上午8:00~中午12:00,下午1:00~5:00)
【申請資格】實際居住於區內之民眾
【應備證件】
1、申請人身分證、私章、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存摺
2、喪葬補助:死亡證明書、喪葬費用支出收據正本
3、失蹤:失蹤協尋證明書正本
4、罹患重傷病: 醫師診斷書及醫療費用收據正本
5、失業:(1)非自願性離職證明及就業服務站求職登記(3家以上推介就業紀錄證明)正本
(2)勞保加退保證明(請至勞保局申請)正本
6、其他重大變故: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聯絡電話】(06)794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