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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急難救助申請

【辦理時限】隨辦

【承辦單位】社會課

【申辦流程】如標準作業流程表

【受理時間】正常上班日(上午8:00~中午12:00下午1:00~5:00) 

【申請資格】設籍區內之民眾

【應備證件】

1、申請人身分證、私章、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

2、申請醫療救助者須附支出收據正本、醫師診斷書正本。

3、申請喪葬救助者須附支出收據正本、死亡證明書正本。

4、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另檢具證明。

5、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

6、其他證明文件

【聯絡電話】(06)794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