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時限】隨辦
【承辦單位】農業及建設課
【申辦流程】如標準作業流程圖
【受理時間】正常上班日(上午8:00~中午12:00,下午1:00~5:00)
【申請資格】一般民眾
【應備證件】
1、申請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2、土地所有權狀或謄本。
3、申報人或耕地資料變動者請務必攜帶申請人及所有權人之證明文件、存簿、土地所有權狀或謄本,並填寫耕作協議書和農戶耕地變動表。
4、印章。
5、申辦日期:
(1) 1期作暨2期作:約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可能微調,依農業部公告為準)
(2) 2期作之補變更:約每年6月15日至7月15日。(可能微調,依農業部公告為準)
【聯絡電話】(06)794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