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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申請

【辦理時限】隨辦

【承辦單位】農業及建設課

【申辦流程】如標準作業流程

【受理時間】正常上班日(上午8:00~中午12:00,下午1:00~5:00)

【申請資格】一般民眾

【應備證件】

1、申請書。

2、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土地登記謄本。

4、畫出漁塭位置圖(或以地籍圖謄本代替)及漁塭配置相對位置圖。

5、土地非申請人所有者,請附委託經營使用同意書、委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租賃契約書。

6、土地為二人以上共同持有並委由其中一人經營者,請附養殖用地委託經營使用同意書、委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土地為國有養地時,請附國有養地租賃契約書影本。

8、土地為國有養地共同承租,並委由一人代表共同申請一份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時,請附國有養地魚塭共同經營切結書。

 

》註:

1、以上文件請各準備2份,其中一份複印即可。

2、複印本請用印

3、其餘未盡事項及表格請至將軍區公所網站→便民服務→申辦作業流程→農業及建設課→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申請(http://www.tainan.gov.tw/jiangjun/page.asp?id={A8574B22-B4E1-4F77-B3DC-CE795F0831D6})中取得。

【聯絡電話】(06)794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