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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耕、轉作申請

【辦理時限】隨辦

【承辦單位】農業及建設課

【申辦流程】如標準作業流程圖

【受理時間】正常上班日(上午8:00~中午12:00下午1:00~5:00

【申請資格】一般民眾

【應備證件】

1、申請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2、土地所有權狀或謄本。

3、申報人或耕地資料變動者請務必攜帶申請人及所有權人之證明文件、存簿、土地所有權狀或謄本,並填寫耕作協議書和農戶耕地變動表。

4、印章。

5、申辦日期:

(1) 1期作暨2期作:約每年1月1日1月31日。(可能微調,依農業部公告為準)

(2) 2期作之補變更:約每年6月15日至7月15日。(可能微調,依農業部公告為準)

【聯絡電話】(06)794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