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檢附文件】 申請書 會勘紀錄表 切結書 委託書 申請人(及代理人)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第一類及地籍圖謄本。 申請土地如屬都市土地者,應另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規 費】每件收取新台幣500元,每增加一筆土地另收取新台幣300元。申請者為同一申請案件要求核發多份證明書時,其超過部分應另收取證明書費,每一份以新臺幣100元計算。
【應檢附文件】
【規 費】
每件收取新台幣500元,每增加一筆土地另收取新台幣300元。
申請者為同一申請案件要求核發多份證明書時,其超過部分應另收取證明書費,每一份以新臺幣100元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