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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3月反詐騙宣導

 詐騙犯罪手法 預防方式
假冒行政機關名義電話詐騙-5例1.行政院金管會電話通知:「您積欠銀行應收帳款,該行存證信函已掛號寄達,因您未收到而退回法院,即將通知出庭應訊,請按9由專人為您處理…」。 2.臺北地檢署電話通知:「您因積欠銀行帳款,經通知出庭應訊未到案,請主動到案,否則將發布通緝…」 3.臺南地方法院電話語音通知:「您的訴訟文書經郵政機關寄達未收件,必須親自至本院收發室領取,請撥分機號碼9查詢….」 4.高雄地檢署書記官電話通知:「您因涉嫌洗錢,目前已由檢察官凍結帳戶,疑似個人資料遭冒用,請立刻撥打0926000000向刑大偵三組龔○○警官報案。5.假冒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向民眾謊稱涉及金融犯罪,要求將款項轉入特定銀行帳號保管,否則將凍結財產等。6.前述案例均為詐騙集團假冒各行政機關名義,以設定「國家安全監理帳戶」、「安全帳戶」為由,誘使民眾前往銀行辦理電話語音轉帳,結果將存款轉入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內。 1.民眾若接到來自「金管會」、「地檢署」、「地方法院」、「警察機關」、「行政執行署」的通知,千萬要保持冷靜,可反問對方職稱、姓名、該機關總機電話、詳細地址等資料,如未具體回答請立即掛掉電話。2.地檢署、地方法院不會僅以電話語音通知當事人出庭,必有正式書面通知,如發覺可疑,立即循「104」詢問得各法院總機電話作查證。3.行政執行署不採取電話方式通知民眾凍結財產,而透過寄發正式公文書方式通知,民眾應小心查證,以免上當。4.民眾將目前所申辦之信用、金融或現金卡背面客服電話抄寫於記事本,萬一遇此類電話才能向銀行查詢,千萬不要聽信來路不明的電話通知。 5.若接到電話通知請將相關內容紀錄下來,並立刻撥打刑事局「165」反詐騙專線,請警方協助查證,並進行斷話,以阻止歹徒繼續行騙。